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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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作者: 发布于:2023-3-7 11:13:42 点击量: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百川能源

60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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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思萌

许健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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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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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baichuands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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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燃气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湖北省荆州市、安徽省阜阳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区进行燃气特许经营。公司气源主要为管道天然气,公司从中石油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后,通过所属城镇门站后再经由管道、CNG 加气站等方式向下游用户销售。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在销售价格方面,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定价,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目前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已基本建立起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

2、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燃气具销售业务。公司对燃气灶、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具实施大宗采购,向开发商或用户销售燃气具,并收取费用。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重要的能源来源。近年来,受能源结构调整、环保治理要求以及双碳目标等政策带动,我国天然气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党和国家多个纲领性文件中都再次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2022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简称《规划》),是我国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规划》提出在十四五期间,我国要深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着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变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202210月,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通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国要立足自身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持续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

天然气作为清洁稳定的低碳能源,是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必要支撑,是实现“双碳”目标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2022年,在国际天然气价格居高不下以及国内疫情扰动的不利局面下,全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仍与2021年基本持平,显示了我国天然气消费的韧性以及未来的潜力。随着国内经济稳步恢复,各行业用气意愿和用气需求将明显回升,预计2023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将重回增长趋势。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将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

2021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20

总资产

7,825,635,587.06

8,151,726,468.77

-4.00

8,013,778,82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73,457,616.89

3,909,610,964.69

-6.04

4,237,859,333.95

营业收入

5,009,584,060.46

4,624,583,853.92

8.33

4,295,772,505.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1,193,111.49

537,364,585.20

-27.20

507,473,61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48,536,999.78

495,059,862.93

-29.60

485,795,174.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9,014,789.31

1,136,478,929.25

-55.21

892,971,904.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0

13.38

减少3.08个百分点

11.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9

-25.64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9

-25.64

0.36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836,725,921.52

787,048,959.12

749,735,488.09

1,636,073,69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918,357.89

100,233,793.71

52,464,432.02

92,576,52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0,138,586.75

97,639,430.64

31,406,746.46

79,352,235.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2,649,324.63

139,248,933.47

255,189,373.92

507,225,806.5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6,87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6,92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12,608,484

37.61

0

质押

405,72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曹飞

-13,401,008

181,471,718

13.31

0

 

境内自然人

王东海

-27,260,000

150,190,696

11.02

0

 

境内自然人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78,267,836

5.74

0

质押

51,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9,072,680

32,262,842

2.37

0

 

其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27,260,000

27,260,000

2.00

0

 

其他

王东江

 

22,414,526

1.64

0

 

境内自然人

王东水

 

19,938,281

1.46

0

 

境内自然人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859,770

1.38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17,958,391

1.32

0

 

国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及王东水属于一致行动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为股东王东海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专用账户;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0亿元,同比增长8.3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亿元,同比下降27.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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