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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1-4-30 8:56:38 点击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通知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81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1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11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4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1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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