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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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作者: 发布于:2022-3-11 8:55:57 点击量: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百川能源

60068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韩啸

许健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电话

010-85670030

010-85670030

电子信箱

baichuands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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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燃气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湖北省荆州市、安徽省阜阳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区进行燃气特许经营。公司气源主要为管道天然气,公司从中石油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后,通过所属城镇门站后再经由管道、CNG 加气站等方式向下游用户销售。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在销售价格方面,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并已建立起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在管道天然气采购价格变化时,公司可向政府申请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定价。

2、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燃气具销售业务。公司对燃气灶、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具实施大宗采购,在进行燃气工程安装时,向开发商或用户销售燃气具,并收取费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5亿元,同比增长7.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亿元,同比增长5.89%。公司营业收入中,天然气销售业务收入36.34亿元,占整体营业收入的78.6%,占比较上年提升6个百分点。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规模和占比逐年提升,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也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恢复较快增长,天然气销售总量13.7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02%。其中,居民燃气销售量6.9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5%,占公司天然气销售总量的50.6%,占比下降4个百分点;非居民燃气销售量6.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9.4%,占公司天然气销售总量的49.4%,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安装居民用户17.6万户,开发安装非居民用户3,154户。截止2021年底,公司高中压管网合计超过5,900公里,覆盖居民人口超过1,800万,现有居民用户225万户。

2、安全生产和运行管理方面

公司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长效机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创新推动安全网格化建设,实现多网合一,高效运营。本年度,公司优化了综合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了安全设备设施和专业检测设备的有效投入,对公司场站、管网运行和重点用户的管理得到提升。

公司业务信息化整合重点突破,SCADA系统实现场站-区域公司-管理中心-总部四级同步,三网合一模式由点到面,服务效率与管理双提升。

3、营商环境提升方面

公司注重营商环境建设,大力推进业务流程优化调整,提高开发到通气的时效,提升工程质量,在用户心中树立了重信守诺、专业可靠的企业形象。公司在经营区域内新增大量自助购气设备,提升用户购气便捷度,通过探索呼叫中心服务新模式,提高客服电话接通率和问题解决率,客户服务水平持续增强。

(四)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重要的能源来源。近年来,受益于国家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能源结构调整、“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等政策支持,城市燃气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十三五”时期内,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从2015年的1,855亿立方米快速增长至2020年的3,300亿立方米,年均增量290亿立方米,年均增速12%。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0年天然气在全球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达到24.7%,而我国天然气消费仅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4%。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提出,目标到2030年我国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天然气消费市场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2020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首次提出我国的双碳发展目标,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天然气作为清洁稳定的低碳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也必将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较2020年增长超过400亿立方米。全国天然气产量2,05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2%,连续五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我国天然气市场产销两旺也可以说明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能源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提高,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将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2020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19年

总资产

8,151,726,468.77

8,013,778,823.51

1.72

9,147,336,33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909,610,964.69

4,237,859,333.95

-7.75

4,516,606,818.31

营业收入

4,624,583,853.92

4,295,772,505.14

7.65

4,881,558,893.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7,364,585.20

507,473,614.86

5.89

728,290,026.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95,059,862.93

485,795,174.59

1.91

671,764,787.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6,478,929.25

892,971,904.22

27.27

1,427,413,140.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8

11.75

增加1.63个百分点

16.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6

8.33

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36

8.33

0.5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669,993,886.08

775,771,867.23

684,899,031.15

1,493,919,069.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288,037.80

141,508,684.87

94,563,713.92

100,004,148.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7,766,932.55

135,331,848.28

71,500,410.06

90,460,672.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708,739.91

188,004,375.61

209,931,633.00

804,251,660.5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6,30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26,70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12,608,484

37.61

0

质押

358,01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曹飞

 

194,872,726

14.30

0

0

境内自然人

王东海

 

177,450,696

13.02

0

质押

101,000,000

境内自然人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78,267,836

5.74

0

质押

38,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1,335,522

61,335,522

4.50

0

0

其他

王东江

 

22,414,526

1.64

0

0

境内自然人

王东水

 

19,938,281

1.46

0

0

境内自然人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859,770

1.38

0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17,958,391

1.32

0

0

国有法人

UBS AG

14,488,745

14,488,745

1.06

0

0

境外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及王东水属于一致行动人;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5亿元,同比增长7.6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亿元,同比增长5.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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